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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5
第9期(总第45期)
人事任免名单
2005年4月26日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文达同志任长沙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主任; 免去杨兴龙同志的长沙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刘巍峰同志任长沙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鸿翔同志任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分局局长(副县,试用期一年); 郭力夫同志任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俊文、刘辉同志任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卢兴映同志任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聂勇同志任长沙市文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肖万祥同志任长沙教育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望城县第一中学校长(副县)职务; 免去易文志同志的长沙教育学院院长职务; 刘德贵同志任长沙教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邓伟同志的长沙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陈晓梅同志任长沙市电子工业学校校长(副县),免去其长沙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彭之今同志的长沙市电子工业学校校长(副县)职务; 麻宗胜同志任长沙市第十一中学校长(副县,试用期一年); 黎奇同志任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副县); 江志超同志任长沙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副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明章同志的长沙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副县)职务; 曹国辉同志任长沙市交通规费征稽处处长(副县); 杨国民同志任浏阳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副县,试用期一年); 免去谭景长同志的浏阳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副县)职务。 市人民政府同意: 刘巍峰同志任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蒋自雄同志任长沙市环线建设开发总公司副经理; 李秋林同志兼任曙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免去曾庆柳同志的曙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章程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