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在6月10日下午召开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再动员会上,将整治户外广告作为突破口,全面打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战。成立以县长杨懿文为组长,区、县领导汤定一、陈旭、杨忠文、周安伟为副组长,城管、工商、规划、公安、星城投、星沙镇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本次治理实行县级领导分片负责制,四名副组长分别包干一个责任片区。按照“统一拆除、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制作安装、统一管理”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争取实现县城内招牌整齐划一、美观大方的总体要求,充分体现三湘第一县的城市形象和人文素养。本着依法、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实行“分段管理、分片负责、联合整治、条块联动”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一、成立专项治理组,确保责任落实
成立四个招牌工作小组,由城管、工商、星沙镇、星城投资公司各安排一名副职领导担任组长,每组9名工作人员(人员构成为:城管2人、星沙镇2人、工商2人、公安2人、居委会1人)。专项治理组是治理的主体,负责招牌治理的宣传教育、督促拆除、费用收取和新招牌安装及协调职能部门等工作。各小组内部要针对实际情况进一步进行细化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人。1、全面掌握责任片区内所有招牌的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并下发拆除通知书;2、做好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3、劝说单位、门店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招牌,对多次劝说,仍拒不自行拆除的,要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拆除;4、做好相关费用的收取工作(费用收取按照6月6日县城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会议纪要执行);5、负责搞好新招牌的安装;6、做好有关保障和协调工作。
二、条块联动,强化专项管理
整治工作坚持整治与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各整治小组主动与城管、工商、规划、星城投、公安等部门协调,实现联动,达到最佳效果。县、区各职能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密切配合此次治理行动。城管局负责组织拆除工作,公安局、工商局和星沙镇配合,拆除工作如遇紧急情况要随时增援;星城投资公司负责招牌治理费用的筹集和管理工作,并负责具体施工;县、区规划局负责新招牌的规划、设计工作;星沙镇和社区居委会负责做好门店的思想工作和宣传发动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公安局负责相关保障工作。
三、督查考核,奖惩并重
分片县级领导根据工作标准和责任分工,对自己所负责的片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并对有关情况实行十天一通报,确保领导重视到位、监管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奖惩分明。各有关单位将本单位人员在治理当中的工作实绩作为其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各治理小组对不履行法定职责、滥用职权者,或因未履行或未尽监管职责,引发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格追究;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消极应付、工作推诿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单位,报分片县级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对在招牌治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