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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采纳审计建议建立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机制
日前,长沙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推行财政项目支出公开和绩效评价等相关举措,并确定由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承担相关职责,进一步抓好落实。
为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绩效,市审计局不断强化审计工作宏观性、开放性、建设性,坚持以绩效审计促进体制建设,近两年来,着眼于评价财政资金绩效,每年将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根据审计建议,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出台《意见》,建立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机制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在三个方面赋予了审计部门新的职责:第一,政府投资项目立项须抄送审计局,审计局对项目概算初编及其调整进行抽审,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进行跟踪审计。第二,市审计局负责对市级财政公共项目支出实行跟踪问效,实施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第三,企业国有资本处置,必须经市审计部门审计后,才能进入产权交易中心实行公开处置。为推进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审计工作,市政府决定整合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与市审计局的评审力量,成立市投资审计局,归口市审计局管理。 目前,市审计局正着手制定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控制、工程设计变更、投资评审三审制和财政公共项目绩效评价等各项实施细则,抓紧落实《意见》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