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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大力开展音像游商地摊专项整治

2008-06-20  来源:长沙市文明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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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的检查验收,根据国家扫黄办、公安部、建设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治理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行为的通知》要求,市局成立音像游商地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音像游商地摊专项整治工作,由袁志恒局长任组长,韩定安、张胜祥、黄剑超、李中秋、赵会华任副组长,局机关执法监督处处长、法规处处长及各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各公安城管大队大队长为成员,整治办公室设在局执法监督处。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整治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到10月底结束。其中集中整治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15日。整治范围包括城区环线以内区域。重点是二环线内主次干道、车站、广场、繁华商业区及大超市、菜市场周边等人流量大的地方。

一是要高度重视。此次音像游商地摊整治工作是全市文明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好整治工作。

二是此次整治按照“属地管理、以块为主”的原则,由各区负总责,统筹安排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日常执法。各区执法大队要加强对重点敏感地段的守点巡逻,对游商出没较多的地段进行严防布控。直属大队负责对各区的整治效果进行督查。

三是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单位要集中时间和力量,对城区二环线以内的主要路段、车站、广场、繁华商业区、大超市、菜市场等人流量集中地方的无证音像摊点、游商进行清理整治。各区执法大队的集中整治行动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行动必须安排一名大队领导带队。通过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遏制非法销售音像制品行为的反弹。

四是要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各区执法大队要与区文化部门、区“扫黄打非办”紧密联系,在整治过程中依法收缴的音像制品,要及时分批次移交到各区“扫黄打非”办公室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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