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长沙概况
|
领导之窗
|
政府机构
|
政务公开
|
社会事业
|
统计数据
|
计划规划
|
法规公文
|
人事工作
您的位置: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old
政务信息
政务动态
开福区启动经适房货币补贴 无房户补8万
2008-08-15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 作者:
【
加入收藏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将于9月在开福区先期启动,开福区政府在近日发出启动公告,并表示将于9月20日-9月22日在青竹湖国际会展中心集中展示相关楼盘房源,此次补贴对象将不少于1000户保障对象。
低收入无房家庭每户补贴8万元
据悉,凡取得《长沙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确认单》(有效期内)的保障对象都可享受此次补贴。但长沙市开福区房产局副局长陈碧红提醒市民,2008年元月1日以前取得确认单的,须经长沙市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合格后有效。2005年7月1日以前取得确认单并且经过复审合格的积压对象,本次将优先审核、安排。
此次补贴标准为低收入无房家庭(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每户8万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中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每户5万元。
8月16—24日接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
开福区此次补贴住房范围为:在开福区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普通商品住房。
目前开福区已开始接受区域内楼盘的参展报名,并于8月16—24日(周末不休息)接受符合受补条件的购房者申请。当申请货币补贴的户数多于本次提供房源户1000户时,将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在受补对象购房后,每户的补贴资金将在开福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后一个月内直接拨付给开发商。
据悉,目前报名并已通过审核的参展楼盘已有34家2000余套房屋,开福区政府将于9月20日-9月22日在青竹湖国际会展中心集中展示相关楼盘房源。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须全额退回政府发放的补贴款项
需提醒的是,利用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其产权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这类住房在上市交易时,须全额退回政府发放的补贴款项;也可由产权人全额退回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款项后,变为完全产权。
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住房的,如需再购买其他住房,必须全额退回政府发放的补贴款项。所收回的补贴资金划入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专户。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免责声明
主办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长沙市信息中心 维护电话:0731-8665519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新宇软件 备案序号:
湘ICP备07000001号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5.5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