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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成立

2008-07-02  来源: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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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归口长沙市发改委管理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中隆国际大厦正式挂牌成立。这是继6月12日全市招标投标大会后,长沙市政府规范国有项目招标投标和拍卖等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一个里程碑式的重大转折。今后,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开发区和内五区一律不再设立交易中心,部门已有的交易(或采购)中心并入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统一监管。 

成立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市委、市政府进行体制机制创新的重大决策,是规范市场秩序,更好实现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客观需要;是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建立节约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预防腐败,建立阳光政府的有力手段。市政府决定以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基础成立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归口长沙市发改委管理(长编委发[2008]15号),逐步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用品和其他资源性资产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集中,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公开运作,为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提供服务保障。同时,通过健全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交易管理服务体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强调了“同城合一”,全市城区国有投资的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用品和其他资源性资产等交易招标投标活动,必须进入交易中心交易。鉴于交易中心的职能和功能定位,市政府授权综合部门——市发改委进行管理,是为了从总体上、关键环节上加强对招标投标的监管。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后,将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扩充,且涵盖内容更丰富、领域更广泛。按照分业监管的原则,各项交易行为接受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今后的运作方式

(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后,保留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牌子,并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管理。

(二)严格各项监督职责,按照分业监管的原则,对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监管以“场内监督、职能监督、专项监督、执纪执法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三)交易中心将按照“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市场充分配置资源、高效便捷、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规范运作。

(四)交易中心将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更好为相关部门作好交易服务工作,创建和维护统一平台的公平竞争环境。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形成联网,外接长株潭区域乃至全省,服务异地评标。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

 

 

 

 

副市长谢志迪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牌

 

 

 

 

副市长谢志迪、副秘书长黄雄姿、市发改委领导在视察交易中心

 

 

 

 

副市长谢志迪在聆听公共资源交易流程

 

 

 

 

挂满荣誉奖牌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待室

 

 

 

 

副市长谢志迪在长沙建设网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长沙交易中心网站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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