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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招标投标工作会议圆满召开

200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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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招标投标工作会议圆满召开

 

6月12日,长沙市召开全市招标投标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剑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建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袁观清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邀请了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市政协有关负责人;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各开发区主要负责人,相关直属机构、有关项目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等4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我市近年来招标投标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主要经验,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以及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强调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

会议对今后招标投标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一是要加强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按照管严国有、放开非国有的原则,严格项目招标条件的审查,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逐步形成各级政府招标办、监察局、行业部门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招投标监管机制。二是统一招标投标政策法规。要开展全市招标投标政策文件清理,加强文件出台审查力度。三是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发改委负责以现有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基础,建立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月1日前正式投入运行。四是统一评标专家库和监委库。五是大力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法人招标制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六是加强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和惩戒处罚力度。

会议印发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从完善全市招标投标监管体系、实现“三统一”:即统一招投标政策法规,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评标专家库和监委库加强违法违规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同时强调了依法必须招标国有项目必须全部进入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在场外交易。为更好解决当前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低中高结、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若干意见》还创新设立了招标人的处罚措施:“招标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投标人资质挂靠或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要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给予处理。”

会议还推介了长沙县“集中招投标监管工作”以及望城县“五权分离,强化招投标监管”的成功经验,并通报了几起典型违法违纪案例。

最后,张剑飞市长强调,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端正权力观;要在确保公开、公平的前提下,真正作好招标投标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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